第(2/3)页 “后来杨倩倩就伙同她的男朋友赵志军,导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杀人的故事。” 事情说起来也简单。 从三个月前,赵志军和杨倩倩分手开始,就开启了他们两个杀人的预谋。 “两个人分手是假的,只不过都是掩人耳目而已。” “上周案发的时候,两个人觉得时机成熟了,就把王丽丽骗到了杨倩倩的出租房内。” “杀完人之后,两个人做了很多部署。” “比如卧室里床上的毛发,是他们故意将王丽丽的毛发放上去的。” 其实这一点杨倩倩和赵志军做得非常聪明。 当时判定被害人身份信息就是杨倩倩的根本依据就是,现勘从卧室里采集到了毛发和下水道内,断指的DNA信息鉴定比对是一致的。 因为这是杨倩倩租住的房屋,所以理所当然的认为床上的毛发应该是杨倩倩本人的。 如此一来,既然死的人是杨倩倩,那活着的人自然就是王丽丽。 只不过两个人没想到的是,黑色塑料布上留下了赵志军的指纹。 那块塑料布其实并不是专门用来分尸的,确实是当时赵志军买给杨倩倩用作他途的。 只不过当时分尸的时候拿过来用而已。 两个人做案的全程其实都是戴着手套的。 “按理说两个人不可能在塑料布上留下指纹,但是两个人都忘了,赵志军买塑料布的时候可没有戴手套。” 这两个人还留下了一个破绽,就是周四的时候两个人见了一面。 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赵志军太蠢了一些。 周四的时候两人在猪蹄店见面,实际上是商量赵志军接下来到足疗店找小姐,证明自己没有做案时间的事情。 但是赵志军被审讯的那天,因为紧张误把王丽丽说成了杨倩倩。 当然实际上那个王丽丽就是杨倩倩,只是名字反了而已。 …… 审讯室。 张辉在问赵志军最后一个问题。 “你为什么周三去取钱?” 对赵志军,杨倩倩产生疑问的起始点,就是时间线冲突。 如果赵志军周三没有去取钱,真的是周四去取了钱。 那么赵志军所说的,在猪蹄店里边捡到了杨倩倩掉下的银行卡,这个说法就没有问题。 自然也就没有后续的怀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