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个确实不太可能。 死亡方式,死亡地点,还有其中的一些细节,比如遗书放在哪。 这三个人的自杀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 如果有剧本指导自杀,这三个人用的一定是一个剧本。 “所以,我个人认为,梁娟虽然和三个人的自杀没有直接关系,但我想她在间接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作用。” 三个人自杀死亡的时候,梁娟又不在场证据。 所以,直接关系是不存在的。 而且从目前的线索来看,也不能说梁娟就要为他们几个人的自杀负责。 三个人都是退休老人,60多岁了,自己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 而且,让一个人自杀,也不是说挑唆就能做到的。 “陆队,那咱们接下来该咋办?” 虽然陆川分析了这么多,让大家很清楚地看到了三个人自杀的背后疑点。 可是,自杀就是自杀。 三个人的尸力虽然没有进行解剖,但是从初步的实践结果来看,对方没有服用药物,也没有饮酒。 自杀的事实是清楚的。 或者说即便梁娟真的挑唆了三个人的自杀,但是就真的能说梁娟有罪吗? 比如说我们到大街上给一个人说你去自杀吧,那对方真的自杀了,和我们就有关系吗? 让你去死,你真的去死了,让你死的人就有罪? 这好像……也说不通啊。 而且从梁娟交往过的其他人的情况来看。 对方好像也不可能是为了钱,让三人自杀啊。 逻辑混乱! 这是所有人的一个感觉。 总感觉梁娟和三个人自杀有一点点关系,但是似乎又没什么关系。 归根结底是梁娟没有害他们的理由。 三个人的现金存款都已经打给梁娟了,而且也没准备要遗嘱里边儿,甚至还要把房子也给对方。 如果说梁娟想要对方的房子,所以想尽办法说服他们几个,挑唆他们自杀,那也说得过去,可现在对方没要房子。 到底怎么办,陆川也不知道。 抓梁娟? 没什么实质性证据。 三个人烧炭自杀…… 等等! 烧炭? 陆川脑海里突然窜出了一个画面。 “小陈!把后备箱的照片调出来!” 第(2/3)页